李凌啊李凌!看来你原本想要一辈子单身的念头,已经被她给打破了;不过,你真的有要呵护她的意念吗?李凌问着自己。之后,他给了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是的!我要呵护她。保护她;甚至,还要拥有她!想罢,李凌拉着陈欣岚,让她能够注视他。“欣岚,看着我,不管以后想呵护你的人有多少,我一定是其中之一。”
李凌温柔地看着陈欣岚,她在李凌的眼中看到的是一种她不明白的情愫;但她一点也不了解李凌的心意,只当他是像哥哥般地疼爱自己,于是她说:“我没有哥哥,你当我哥哥好不好?”
李凌一听差点吐血,心想:真是报应!我对蕙仪的态度,竟会变成欣岚对我的心意。他冲口而出:“不!我不要当你哥!”
陈欣岚不明白地问道:“为什么?是你不喜欢我,还是你不想有个这么差劲的妹妹?”她愈说声音愈小,头也愈来愈低。
“不,我很喜欢你,而且你一点也不差劲。至于我不想当你哥的原因,是我认为,我俩之间不应只有兄妹情谊。”
陈欣岚一脸不解的表情,李凌暗忖:“必须赶紧转移话题,不然到最后,逼得我必须坦承我心底的情感时,只怕会把这丫头给吓跑了。于是他赶紧说:“好了,别再想了,只要你认为我是你的谁,那我就是谁;但前提是,我必须一直都是你的朋友。现在你能告诉我,你今天下午去约会的事吗?”
他果真转移了陈欣岚的注意力,陈欣岚告诉李凌,林文彦是她的同学,还有她捉弄林文彦的种种,以及她想撮合林文彦与她的好朋友席梦竹的事。她说得很开心,李凌听了,也很开心。陈欣岚开心,是因为她认为她在撮合林文彦与席梦竹的这件事上,展现了她的智慧;而李凌高兴的原因则是,他知道他没有对手存在。
“我说完了,那该换你说‘魔神’的事了吧!”陈欣岚在说完约会的这件事后,马上要求李凌说。
“在美国读完大学后,我不想按照我干爹的安排去攻读硕士,但我干爹软硬兼施,逼得我只好一走了之……”
陈欣岚露出怀疑的表情,正要开口时,李凌却比她早了一步开口。
“别以为我狠心抛下我干爹,而是我已经用尽所有的招数,仍然无法说服我干爹。当时,如果我答应,只怕后果连你也无法想象;而所谓的后果就是——一个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转入耶鲁大学念商科……”
陈欣岚的眼中果然充满惊讶,似乎在告诉李凌:“真是看不出来你会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
李凌笑了笑,拉着陈欣岚,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坐下来。李凌看着陈欣岚,继续说着:“当时的我,对自己很没信心,我担心我不能念完硕士,所以我决定逃避,从纽约逃到旧金山。我想我大概是投入科学太久了,在旧金山,我变得孤僻,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但是我了解到我必须工作,我才会有钱与我干爹玩捉迷藏;所以我开始早出晚归,每天除了七小时的睡眠之外,其余的时间,我都在拼命地工作。我曾同时拥有四份工作,有时是白天交替着夜晚,不眠不休地工作。半年后,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看到了这部车,才第一眼,它就让我下定决心,就算要我花光所有的积蓄,我也要买下它!果真,等我买了它之后,身边只乘下一百块美金;但我从没有后悔过,它只是刺激我再度拼命地去赚钱。大约是一个月以后吧!我于爹的人找到我,要我跟他们回去;我好不容易才看到外面的世界,我不可能会那么容易地再走进我干爹为我所筑的象牙塔中。所以,我骑着“魔神”跑到了西雅图,在那儿生活了三个月后,又再次被找到,于是我又到芝加哥去。然而,我干爹的消息似乎愈来愈灵通,我仅仅在芝加哥才住了两个月,就被他给找到;而这次,我连跑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他给逮了回去。这部车跟着我跑遍了美国,连我来台湾,它也跟着来了,它是我宝贝!”
在李凌说完后,她好奇地问:“为什么你总是只谈到你干爹,那你父母呢?”
听至此话的李凌,低着头,轻声说道:“死了,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连他们的长相都不知道,而关于他们的事,干爹只说了一些。”“对不起,我不该使你想起伤心的往事。”陈欣岚道歉。
李凌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没关系,我不会介意的。时候不早了,我们下山吧!山下还有大餐等着我们呢!”
欣岚高兴地跑向“魔神”,身后满脸笑容的李凌,感染了她的青春气息,一下子仿佛也年轻了几岁——虽然他才二十五岁,但他已经好久没这样出来散心了。每次出来,都只有孤独的自己,现在多了陈欣岚,李凌霎时觉得他的生命中,多了份快乐与希望。
看来,他快无药可救了。陈欣岚!她真是个小精灵。不仅打破他单身的念头,连“浪迹天涯”的梦想,也不是她的对手。李凌从不认为他有家,但为了陈欣岚,台湾将成为他守候一生的地方。
李凌载着陈欣岚,他在路上告诉自己:今天的晚餐,是我认识真正的欣岚的大好时机,一定要好好把握!
※ ※ ※ ※ ※
当李凌告诉陈欣岚要上餐厅去吃大餐时,她拒绝了,真让李凌大感意外;再问她想去哪里吃,她的回答竟是两百元就可以吃饱的自助小餐馆。
李凌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陈欣岚,担心地说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小心别噎着了。”
他并适时地递了杯饮料给她。
满嘴食物的陈欣岚,含糊地对他说声:“谢谢。”
李凌看她吃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你才几个小时没吃东西,就饿成这样,那你在学校,是不是零食不离手,饮料不离口的?”
陈欣岚吞下她最后一口食物,喝完最后一滴饮料,擦了擦嘴角之后,说道:“学校里的我正好相反,每天除了三餐之外,我是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的,顶多上福利社买个矿泉水而已。”
李凌不置信地看着她。“那你就在周末一次吃够本?”
“老实说,这是我三年来最丰盛的一次晚餐,也是我吃得最开心的一次。”陈欣岚望着已经惊讶得下巴快掉到地上的李凌,继续说着:“其实我只有在星期六、星期天才会吃到陈嫂烧的菜,上课的日子,我总是在外面解决三餐,所以我都随便吃;就算我在家吃,也难得有全家都上桌的画面出现,所以我也不见得会有好的胃口。”陈欣岚淡淡地说。
“既然如此,那你刚才为何要拒绝去大餐厅呢?那儿的菜比这儿好太多了。”
“我不喜欢去有钱人去的地方;在那儿,就算有山珍海味,我也没胃口。”
李凌愈来愈糊涂了。“你是讨厌那里的气氛,还是——”
“我讨厌有钱人!”不等李凌说完,她马上抢着说。
听到这话的李凌,则是在心里盘算自己有多少财产——二百万存款,一辆摩托车,一辆以他为名却从来没碰过的跑车,每月十万元的薪水——这样,他不知会不会被陈欣岚看做是有钱人?看来,他得弄个明白不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就马上把法拉利跑车无条件让给季郡邦,每个月的薪水也自动调整为五万元就好。
“在你眼中,什么叫做‘有钱人’?”
陈欣岚看着李凌那张写着“十万个为什么”的脸,心想:我干脆一次把我的想法说出来,兔得他一直问“为什么?”但,我有必要与这个才见二次面,彼此还算不上是熟的人说这么多心事吗?在自己的生活圈中,可称得上是我的朋友的,大概只有文彦与梦竹而已。算了,把他当朋友吧!可是,这些心事连文彦和梦竹都不知道……考虑到最后,陈欣岚还是决定说了;或许她真的想交李凌这个朋友吧!
“在我眼中的有钱人是,穿着笔挺西装,却是满身铜臭的人……”
李凌看看自己的衣着,心想:该死!在离开公司时,真该脱掉西装外套,或者到十二楼去换件休闲服;而现在的自己,若再加条领带,就符合欣岚的有钱人条件之一了;不过,我应该没有铜臭味吧?!
此时,陈欣岚也注意到李凌的服装;不过,她明白她并不讨厌他,所以又进一步地解释:“放心吧!我不会把每个穿西装的人都认为是有钱人,而我,也不是讨厌每个穿西装的人。”
李凌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并且要自己牢记,下次在陈欣岚面前出现,尽量不要穿西装。
接着,陈欣岚继续说:“我认为有钱人全是拜金主义者,他们的眼中,只有权势、名利;是那种可以牺牲家庭幸福,只为了要往上爬的人;在他们的心中,甚至没有‘爱’这个字存在。‘钱’是一种会让人们心志堕落的东西,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没有它,但一旦过多,就会让人迷失自己——就像药品一样:适量,会让我们脱离疾病,但过多,则会将我们推向鬼门关。所谓‘富不过三代’就是有钱人最大的悲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是我讨厌有钱人的最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