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言情小说 > 我非大人不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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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带娃测试(1)

  邵云湖穿进这本《伐越传》已经二十年。

  说穿书嘛,她跟书中男女主角毫无关连,故事发生在京城,她却是穿到江南的乡下,一个名叫稻丰村的小地方。

  说不是穿书嘛,但又明明白白在同一个朝代,同一个皇帝,同一个文化背景,同样的国运演变。

  譬如说,天晁十二年,北召国来袭,这跟书中一模一样,差别在于书中男主角领兵出征,女主角生死相随,她这个乡下小姑娘却是饿肚子——战争,国家征兵,邵云湖家中只有一个弟弟,可免当兵,但税银就更加重了,邵家舍不得这第三代唯一的男丁去送死,缴税那是缴得心甘情愿,拿不出钱来,那就大家一起饿肚子。

  邵云湖身为现代人却过起了古代岁月,一开始当然万般不习惯,但这日子都过了二十年,不习惯也习惯了,习惯了一日两顿,习惯了稀粥咸菜,习惯了在农忙时节帮忙邻居照顾孩子赚些铜钱,习惯了要大日子才有肉吃。

  她原本害怕家里重男轻女,结果也还好,当然,对弟弟邵一峰是比较好,但也不会太过亏待她,她不喜欢农村人以夫为天的思维,不想嫁人,说要在家当老姑娘,家人也不勉强她,隔壁的许旺弟可是被卖给了屡考不上的暴躁读书人当姨娘,许家说得好听,把女儿嫁给了识字文人,也不算委屈,可谁不知道是因为许旺弟的哥哥要成亲,家里没多余的房间,只好卖女儿盖房,为的就是传宗接代。

  这放在现代十分离谱的事情,在稻丰村却屡见不鲜,年少女子就是物品,可以买,可以卖,可以打骂,可以转手。

  她在现代过了二十五年,穿书后不适应古代婚姻观不想嫁人很正常,她觉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古代婚姻的本质,就是确保每个男人都有属于他们的奴隶」,她才不想伺候人,坚决不成亲。

  邵成跟妻子朱氏一开始觉得不太好,女孩子家,还是得有个男人依靠是不是,没男人就没孩子,没孩子死了都没人拿香,这怎么得了?

  可见女儿十分坚定,后来也由她了,至于邵家辈分最高的田婆子当然听儿子的话,儿子都说没关系了,那应该就没关系吧,老婆子见识少,儿子好歹读过几年书,听儿子的准没错。

  邵云湖就这样从乡下姑娘适合成亲的十四十五岁,拖到今年二十。

  当然也有人上门说亲,邵云湖好手好脚,家务农活都能做,刺绣更算得上好手,她的绣品卖三百文都有人掏钱,这样的人力谁不爱,但邵成跟朱氏想起女儿的恳求,都没答应——虽然他们不懂女儿为何不想成亲,但身为父母对孩子有本能的偏爱,孩子不愿意,那就算了,退一步说,邵云湖做做女红,帮忙邻居带带孩子,收入也还过得去,就算将来一峰的媳妇容不下这大姑子,靠着自己也饿不死,遂不想勉强邵云湖了。

  邵云湖就这样顺顺当当过下来,当然在乡下地方,不成亲的大姑娘毕竟少见,难免引人侧目,但也幸运稻丰村还算纯朴,背后的窃窃私语虽然避免不了,倒是没人当面讲什么难听的话——邵云湖不怕那些言论,但相处了这么多年,她跟书中的邵家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她不想他们为难。

  也许是因为邵云湖的另类起头,方三丫跟林招弟也都是年过十五没成亲,两人都是务农的一把好手,播种,割稻,做得又快又好,这样的丫头自愿留在娘家当劳力,方家跟林家可是求之不得。

  由于有着相同的想法,邵云湖倒是跟方三丫还有林招弟走得近了些,一些年轻媳妇会笑她们没有男人,邵云湖也不会生气,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煮全家的饭,伺候祖父祖母,公公婆婆,丈夫吃饭,这样的日子好开心吗?她邵云湖可是能睡到早上七点啊,睡眠充足很重要,但乡下媳妇没一个能睡饱的。

  但是呢,这个没有对错问题,就是人各有志,邵云湖也会想,自己是这样在书中过完一生,然后就能回到现代吗?

  她一直是这样觉得,刚开始还会以为是作梦,后来知道不是,想着就当来度劫吧,等她在《伐越传》中老死了,或许就会在她淡水小套房中醒来,然后她可以回到工作的幼稚园,面对那些可爱的小朋友,小孩子真的是天使,跟他们游戏,教他们学会自己的名字,教他们唱歌跳舞,看着他们慢慢懂事,跟自己有情感上的互动,真的超有成就感,虽然少数的爸妈很摆烂,但是无损她对幼儿教育的热情……她希望快点过完这一生,这样她才能回去。

  时序入春,邵云湖刚刚历经了十几天的插秧农活,人类的身体真奇怪,她八岁第一次插秧,回到家中累得动弹不得,隔天都无法下床,田婆子以为她想偷懒,骂了一顿,太冤枉了,她不是偷懒,是真的起不来,她像被狠狠打过一样,动一下都是钻心疼痛,谁想得到当时那样难受,经过了漫长岁月居然习惯了,插秧十小时,回到家里洗干净手脚,换件衣服,又是一尾活龙。

  晚餐照例是比较好的,青葱韭菜,大蒜油菜,萝卜干,白煮春笋。

  没有肉。

  《伐越传》是一本战乱小说,故事背景当然不会富饶,邵家不过是普通农户,不是逢年过节,是没肉的,当然也没油,邵云湖觉得自己现在这个身体应该只有四十公斤,吃得太少了,营养不够。

  在这样普通的饭桌上,邵成跟邵一峰还各有一颗水煮蛋——因为两人是男丁,这就是古代的价值观。

  邵成身为一家之主,举起筷子,夹了青葱韭菜到田婆子碗中,「母亲,吃饭。」

  一向喜欢装模作样的田婆子这也拿起筷子,笑咪咪的吃了,其余人这才动筷子。

  邵云湖觉得这四样菜真的色香味,一样不占,她肚子很饿可没胃口……唉,她好想吃海底捞。

  「湖丫头。」田婆子吃了一口饭,想起什么似的,「费三婶四月要娶媳妇,在找酒席帮手,我已经答应下来,钱也收了,到时候你就过去帮忙打下手。」

  邵云湖没反驳,「好。」

  朱氏想说些什么,只是想起自己的身分不过是个媳妇,总不能指责婆婆不对,只能心疼的看女儿一眼,然后低头吃饭。

  身为独苗的邵一峰皱眉,「祖母,不是跟您说了以后这种酒席的活不要接吗,又热又累,再小心都会被烫到,明明是主人家准备得菜少了,还要赖厨房偷吃,我们家虽然不富裕,但也不需要姊姊去做这种活。」

  面对这唯一的男孙开口,田婆子虽然内心不悦,但也勉强还维持着脸色,「费家给了五十文钱,这可不少,反正湖丫头在家也不过刺刺绣,又不是什么大事,搁着隔天刺也没差别,不如去赚这五十文,祖母给你买只鸡腿补一补。」

  邵一峰不悦,「姊姊被糟蹋一日换来的鸡腿,我不吃。」

  古板的邵成放下筷子,被太阳晒黑的脸有着不高兴,「怎么这样跟祖母说话,祖母还不是为你好,多吃一点,吃壮一点,今年已经十六岁,该娶妻子了,不能像小孩子那样不听话。」

  邵云湖内心有点感动,不愧是她一手带出来的弟弟,还知道跟她站在一边。

  不过就是去酒席打下手,不过就是被烫几个小疤痕,她才不怕呢,她要尽量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样爹更不会想把她嫁出去。

  「田婆子,田婆子。」篱笆外传来里正的声音,「云湖在不在哪?」

  乡下地方,里正就是最大的官,听得里正声音,一家人全都站起来了,田婆子一马当先冲出去,「在哎,里正大人,怎么回事?」

  里正走进来,一脸喜色,「有个好活计介绍给云湖。」

  一听得好活计,田婆子脸都亮了——她看中牛春花,想说给邵一峰作媳妇,可是身强体壮的牛春花行情好,牛家说要十两银子做聘金,哪家先给十两,牛春花就当哪家媳妇。

  田婆子跟儿子媳妇商量了,三人勉强凑了八两,还差二两,现在里正说有好活计,那可是好消息。

  田婆子讨好的说:「里正大人,快些进来,喝点开水润润喉。」

  「不了,话先说在前头,要是事成了,老规矩。」里正直白的说。

  乡下地方的不成文默契,介绍工作成功了,第一个月的月银要分一半给介绍人,当作答谢。

  田婆子陪笑,「那是当然,不知道是什么好活计,劳得您亲自跑一趟。」

  里正捋了捋胡子,有点得意,「是这样的,京中来了贵人,现住在薛员外家中,那贵人领命到江南办事两个月,身边带着父母双亡的小侄女,那小姑娘才五岁,正是需要照顾的时候,却没想到京中带来的丫头水土不服,个个上吐下泻,无法伺候,那贵人才想找人去陪伴,我想着你们家的云湖七窍玲珑心,小时候去胜安寺玩,以为她只是贪图师太给的糖果,却没想到就学会写字,去伺候那贵人的侄女,应该不是问题,贵人要待两个月,这要是运气好,赏银就够邵家盖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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