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言情小说 > 姑娘不是赔钱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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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过我不相信任何人。」

  「可是你需要这么一个角色存在,嫁给我,所有困扰你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公子这么优秀,我也没什么好处或优点,不值得你这么做。」她说的是真心话,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的,唯一的特别也就是重活了一世,如此而已。

  「值不值得是我评断的。」他很认真回答,面色肃穆,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盛踏雪傻眼了。

  她想从闻人复的脸上看出些什么,结果她只看到他露出的一抹欣喜,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闻人复的唇角抑制不住的扬起,眼里的狂喜呼之欲出,好看得盛 踏雪硬是逼自己转开眼睛。

  「既然你不能违逆家中长辈安排的婚事,非要嫁人不可,不如你自己选一个比较不讨厌的、比较能入眼的人,是不是?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太讨厌我。」

  看着他诚挚的眼神,盛踏雪无法说出违心之论。

  「我……不讨厌你。」她真的不讨厌他,甚至,她还挺喜欢他这个人的。

  闻人复的笑容慢慢扩大,咧开了的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看着她的眼睛快乐得像是得到什么宝物。

  这让盛踏雪觉得自己即将要说出口的话费力极了,「我不讨厌你……可我……」她的心因为萦绕不去的疼痛和阴霾满是拒绝。「我,这辈子再不会心动,再不想用愚蠢的真心换得遍体鳞伤,纵使我相信你这一刻的真诚,我也不能这么做。」

  婚姻不是儿戏,它是两人对爱情的承诺和共同的责任,是两人在爱情中最基本的坚持,要是掺杂了同情或怜悯,爱情就不是爱情了。

  她没有那么好,好到让一个男人不顾一切,为她牺牲一生的幸福来成全她的自私。

  闻人复的声音带着更浓的蛊惑,「要不,如果你害怕,那就我先爱,不管几天、几月、几年,直到有一天,你愿意对我敞开心扉,再来爱我。」

  他性子清冷,若是未曾心动,想必会一生孤寂,若是心动,便是一世。

  任世间颜色千万,他只要缠绕他心上的那颗朱砂痣。

  盛踏雪面红耳赤,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说过这样的情话,他那略低却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一字一字的敲在她的心版上,这样的温柔,只要是女子谁能不动容?

  「那不管几天几月几年,要是哪天你觉得委屈了,还是遇上你真心喜欢的姑娘,只要坦白对我说,我一定成全你们!」

  说完但书,她觉得这才是闻人复应该得到的公平待遇。

  倘若那天真的来临,她会送上自己最诚挚的祝福。

  「你放心,不会有那一天的。」闻人复很坚定。

  「只是——」他把她的手放到自己手中。「这婚礼怕是要委屈你了。」

  没有时间好好的走完三媒六聘,但是将来他一定会弥补这份遗憾,给她本朝最盛大隆重的婚礼!

  「不委屈,我不在意这个。」因着他这份真情相待,她愿意再度应许婚姻誓约。

  她突然想到,重生之于她,似乎不该陷于原来的惨痛,会遇上他,是不是老天要她学着跨出下一步,她若肯尝试,就有可能有得到幸福的机会,若不愿,连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那我回去准备聘礼,让人送过来。」

  盛踏雪点头。

  当闻人复踏出盛家时,在外头等得满头大汗的知新连忙迎上去,「公子?」

  从闻人府追来的知新全然没想到,他家公子能安然无恙的骑马到盛家,然后再好端端的走出来,完全不需要人扶持。

  闻人复笑了,眉飞色舞,就像去除了阴霾的晴天,亮眼得叫人不敢逼视。

  知新还在查看主子有没有不妥的地方,猛一抬头,看见他颠倒众生的笑靥,差点就不会动了。

  他服侍公子多少年,从未见他笑得这般爽朗大气,顿时看直了眼。

  「还发什么呆呢,接下来可有得你们忙了。」他疾步如风。

  知新瞧着主子的腿,狠狠拍了下自己的脸,赶紧抓着手里的拐杖追上。

  第十二章 心上朱砂痣(2)

  闻人复走了,盛踏雪仍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是烟氏蹭过来摸上她的小手,这才幡然醒过来。

  「孩子,你这样答应闻人公子真的经过思量吗?」

  烟氏的眼中闪过一丝难受,她的女儿正是花样年华,最该享受美好青春的年纪,可盛府那老虔婆却算计起她的亲事,逼得她不得已只能嫁进闻人府。

  闻人府是泥潭还是狼窟她不知道,只是这么仓促的选择,能是什么好归宿?

  「娘,如果女子的宿命就是非要嫁人不可,闻人公子生得那么好看,对我也挺好的,是个不错的选择。」盛踏雪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可信一点,希望她娘别钻了牛角尖才好。

  烟氏盯着女儿的脸看了半天,并没有找出任何作假的成分,她心里怅然,她这么好的女儿,难道真要嫁给个瘸子?

  「可他的腿……」

  「一个大男人,容貌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腿脚不便也没什么,就一副皮囊,才学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是人,身上难免有几样缺点,真要完美无缺,那就不是人了,万一真嫁了这样的对象,就是自讨苦吃了。

  「还有他的性子,我看着也不好。」只要他一来,她和女儿的爹两个就吓得跟鹌鹑似的,这样女婿实在太不可取了。

  「娘,他性子冷,震慑得住人,这样才不会有不长眼的人来随便找麻烦,至于性子冷,不苟言笑是很吓人,换个角度想,这样的他不容易四处拈花惹草,给人安全感,何况,他还帮过我们家那么多回,这是多好的缘分啊!」

  总之,闻人复有情有意有才华,她说着说着,自己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见女儿这样糊弄她,烟氏没有生气,都说情人眼中出西施,也许两人之间真的是缘分,否则,像他这样的世家子弟怎么可能轻易的就允了婚事?

  只是,他说自己来小切村是为了养病,跟来的只有仆佣下人,这婚事没有对方父母同意、媒妁之言真能好?

  烟氏一个头两个大,彻夜失眠了。

  接下来的几天烟氏为了盛踏雪的婚事和盛光耀几乎是见面就吵,两老在家里大眼瞪小眼,至于出摊?谁管得着!

  他们哪里知道这么一来,苦的却是那些嗜吃如命、已经把盛家鸡肉当成饭桌上必备的乡亲们。

  盛光耀坚持他已经答应了奚家的亲事,即使女儿因此企图和他断绝关系,他是一家之主,他说了算。

  烟氏却默许了女儿与闻人复的亲事,死活要盛光耀回绝盛老夫人的安排,双方互不相让,夫妻俩不吵架才怪!

  一颗心稳定了的盛踏雪也不想因为自己闹得家里不得安宁,偏偏两人都在气头上,她谁也安抚不了,干脆不安抚了。

  家中乌烟瘴气的,直到这天来了一位稀罕的客人——河间府刺史夫人,跟随着她来的还有一个嬷嬷。

  说稀罕是因为,小切村住的都是小老百姓,别说没见过县太爷的面,村子里主事级的人物也就是村长和里正,对村民来说,这两人就已经是人物了。

  而河间府刺史夫人,那是管着一个州府的大人的夫人,能不稀罕吗?

  别说盛光耀夫妻一肚子的疑问,受邀前来的刺史夫人心里也不停的打着小鼓,直到马车停在盛家简陋的大门前,未下车的她仍是不敢相信,这是她家老爷要她来做媒人,还有罗嬷嬷口中有着神奇方子的女子家?

  能和自家有交情的人家家世都不会太差,她家老爷的品阶就算攀不上侯爷那般高高在上的权贵,或皇子之流的皇室中人,可朝中三品以下的人家,他们都是有在往来的,她以为自家老爷口中那贵不可言的人物所相中的姑娘家,家世必定不会太差。

  见到盛家比自家茅房还不如的门面,她终于明白老爷再三叮咛不可表现出怠慢的意思了。

  刺史夫人下了马车,看了和她名为主仆,其实情同姊妹的罗嬷嬷一眼,便笑着进了门。她穿着紫藤绣银色祥云的高领对襟广袖衣,下罩百幅裙,头戴珠翠簪,气质雍容,眉眼皆是笑意。

  「不知贵人来访,有失远迎。」烟氏手足无措的说道。

  「盛夫人说哪儿话,这位可是踏雪姑娘吗?」刺史夫人笑得宛如一朵牡丹,眼光把站在一旁的盛踏雪上下打量了一番。

  她没想到一个村姑竟然有着天人之姿,那双清澈的眼睛,微笑时弯弯的好似月牙,白皙的肌肤近乎凝脂,红润的嘴唇如同樱瓣,比起她见过的那些大家闺秀,丝毫不输。

  这样的村姑说是权臣世家贵女她都信,更神奇的是,这女子还能捣鼓出让白发变黑的方子。

  之前罗嬷嬷回来一说,还拿了张方子让她试,她原来是不信的,后来便想着死马当成活马医,一个月后,自己原本一头花白、显得苍老无比的发丝竟然逐渐转黑,又用了罗嬷嬷带回来的那些花露,夫君冷淡疏远的态度大为改变,又开始上她的院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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