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言情小说 > 姑娘不是赔钱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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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氏举棋不定的看向女儿。她还真想把钱收下来,可今晚要掌厨的是小五不是她,她要收了钱,小五不肯煮,可怎么办?

  盛踏雪看了那颇具分量的钱袋子一眼,又想到温故说主子食欲不佳,看得出来这个侍卫是真的担心,一颗心莫名的软了。「玫瑰鸡太费工了,两位也看得出来,我家里许多材料都不齐,真想吃,得改天。」

  她的声音清脆,也不担心闻人复是不是听得到。

  温故又被招回去。

  等他第三度奔回来,男子汉的脸都垮了。

  盛踏雪不知道的是闻人复还真吃过她煮的鸡。

  「我们公子说,你什么时候能做,我什么时候过来吃。」温故如实转述。

  盛踏雪在心里把闻人复骂了个臭头,有必要这么再接再厉,锲而不舍吗?可看在那一袋子钱的分上……

  「今儿个我只做白斩鸡。」

  闻人复敲了敲车壁。

  「公子说好。」白斩鸡也是鸡。

  虽然来来回回跑不断他的腿,但是别再一回了,他都快没脸见人了。

  「那就请闻人公子晚饭时再过来了。」

  温故麻溜的回到车上,马车没有再逗留,往村子中心直奔而去。

  这回,是真的走了。

  母女俩进了屋,正好碰上从里屋出来的盛光耀,他手里拿着锯子和许多边角料,原来他在家的这半天时光也不是闲着的,他已经把女儿的床搭好,只要铺上干稻草和褥子就能睡了,也就是说,他今夜终于可以不用再打地铺了。

  「我在里头怎么听着你们在跟人说话?」

  卸下柳条篮子的盛踏雪给自己倒了水,她慢慢喝完,也没心思听她娘如何回应她爹,从小荷包里掏出一钱银子,剩下的全倒了出来。

  「娘,您有空就数数咱们今儿个有多少进项,我去徐婶子家买鸡。」

  方才她在心里算了一下,那些个胭脂水粉、头油等起码卖了二两银子跑不掉,确切的数目就交给她娘去算,下午她还得煮鸡呢。

  她没看到盛光耀看见那些铜钱时,脸上满满的诧异。

  他当初守着铺子一个月顶多也才能得个二、三两银钱,他这闺女看着也就忙了那么几日,竟就得了这么多的钱?

  他一直以为生女儿就是个赔钱货,没想到她一下挣了五十两银子回来,这回又是将近二两的银子,他这一家之主会不会太没用了?

  第六章 公子讨鸡吃(2)

  盛踏雪去了离他们家最近的徐婶子家,一口气买了三只三斤足的大黄鸡。

  「怎么一下抓这么多的鸡,可是家里来了客人?」徐婶子家境也不好,就养了一鸡舍的鸡,没有鸡卖之前,十几口人自然是得束着腰带过日子,一家子的吃穿全靠这些家禽了。

  她看得出来这新搬来的人家家境也是困窘,只是她也不是爱与人说长道短的个性,真实的情况还真不清楚。

  「就是,要不怎么会来抓鸡?」

  一只足三斤重的足月鸡要十八文钱,买三只徐婶子只要了她五十文,但她不想她对家里人不好交代,给足了五十四个铜板。

  她原本没打算买这么多只鸡,倘若自家人打牙祭,一只鸡的两只鸡爪也勉强可以熬出她要的鸡汤来,但要给客人吃的,人家还付了银子,以客为尊的前提下,她哪能不拿出真功夫?

  其实若真要煮鸡,非要半斤的鸡爪下去熬煮不可,六只鸡爪子还不大够,可她临时也生不出那么多鸡爪,只能将就,希望不要太影响风味。

  徐婶子让儿子愣子帮忙把鸡抓回盛家,烟氏看着三只活蹦乱跳的鸡心头疑惑,不是说买两只吗?怎么买了三只?又听到女儿说要把鸡全杀了,三只大黄鸡,这丫头会不会太大手大脚了?

  只是想到上午赚了不少银子的分上,女儿想败家,就让她败这么一回吧。

  盛踏雪进灶房先烧了水,才拿菜刀把鸡杀了,用滚水去毛,然后又烧了一大锅水,让烟氏把鸡的腹血洗净,挑除杂毛。

  至于鸡爪则先修剪指甲,再用刀背把里骨断碎,汆烫后捞进冷水里备用。

  这样还没完,汆烫过鸡爪的水,再用来汆烫全鸡。

  烟氏看着盛踏雪在鸡入锅之前还帮它按摩,疑问道:「小五,你这是哪学来的本事,怎么还给鸡这样抓按呢?」

  盛踏雪脸上冒着细碎的汗珠。「我觉得按一按鸡肉会更好吃。」

  享受过按摩的鸡肉又三进三出的汆烫过。

  「小五,为什么这鸡要经过三次汆烫?」烟氏从来都不知道煮一只鸡有这么多任务序。

  「这样鸡只的内外温就差不多了。」

  「哦。」

  汆烫完,她另外再起一个大锅放下大量的盐巴和汆烫好的鸡爪,最后放下鸡,盖上锅盖。

  本来等到锅盖边缘冒出大量蒸气,就煮出黄皮冒黄油的好吃白斩鸡了,可盛踏雪偏不这么做,她将鸡煮到八分熟,然后把灶膛内的木柴取出泰半,利用余温焖上小半个时辰。

  起锅后抹上米酒和盐,再把鸡只倒挂,让汤汁集中于鸡胸,再静置半个时辰就能剁切摆盘。

  「小五……」

  盛踏雪知道她娘的疑问是什么,她主动释疑。「白斩鸡最好吃的部分就是鸡肉上的肉冻,将鸡煮到八分熟,然后卸去柴火用余温焖住,最后取出来倒挂放凉,就会有像果冻一样的肉冻。」

  「你把窍门都告诉了娘会不会不妥啊?」

  「有何不妥?娘要是学会了煮鸡,大家也觉得好吃,我想,咱们家除了我捣鼓那些香料,也许也可以试着卖白斩鸡,要是生意好,又是条生财门路。」

  如果能做成这鸡肉生意,这就是她娘的营生,迟早她娘是要独当一面的,从杀鸡到煮鸡,所有的工序都得自己来。

  烟氏眼睛一亮,不过要是那位公子不满意,这鸡还卖吗?

  盛踏雪根本没想到烟氏会以闻人复的喜好作为卖不卖鸡肉的指标,她对自己的手艺是很有信心的,往后她打算专门负责女人美容这一块,爹娘负责做鸡肉生意,三个人都有活计,哪怕银子不会滚滚而来?

  鸡肉好了,只等着切和装盘,可人家给了十两银子,总不能就叫他吃几块鸡肉充数,于是盛踏雪开始淘米,最后将鸡汤、蒜汁、少许鸡油和在米饭中焖煮,等米饭煮上,她又做了一道白菜卤。

  白菜卤得又软又入味,加上清甜的香菇,淋在白饭上能吃上好几碗;炒花菜干,辣辣咸咸又香,最下饭了,红烧豆腐,豆腐表面煎得焦香,再红烧入味,一口咬下还有豆腐的水嫩口感,欲罢不能。

  有菜、有肉、有饭,应该足够了吧。

  才得闲的她去洗了把脸,换下一身满是油烟的衣服,连坐下歇口气的机会都没有,她爹搓着手进来说,那位公子爷已经到了,让她赶紧出去。

  盛踏雪瞧着将黑还未黑透的天色,这会不会太准时了,压根是踩着饭点过来的。

  她随便拢了拢头发,再看一遍确认自己身上没有任何不妥之处,这才出了房门。

  闻人复的确是踩着饭点来的,他换了身也是墨色的袍子,有着缇花暗纹,腰际仍是那块抢眼的灵芝鹿玉佩,不过这回是上门作客,倒是规矩的把披肩的长发以玉冠束起来,余下的披在肩上,一副翩翩公子模样,即便浅笑都带着清冷高寒,仍让人离不开眼。

  至于跟随进来的温故,盛踏雪真怕他的身子一站直就会撞到她家梁柱,随便撞到她家的门墙,屋子就会垮了。

  温故也知道自己的身材惊人,进了屋,连手脚都轻拿轻放,丝毫不敢有什么大动作。

  盛光耀虽然在铺子也应对过不少人,但他并不是个八面玲珑的人,勉强和闻人复寒暄了几句就没话说了。

  烟氏则在上了茶水后便躲到厨房,连脸都不露了。

  这人气场太过强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出自锦衣玉食之家的贵公子气息,她爹娘扛不住,盛踏雪只好硬着头皮出来顶住。

  一见到她出来,闻人复的眼睛不可见的亮了亮。

  她的打扮仍是朴素,但是眉宇间有种超越本身年龄的沉静美丽,胜于相貌,让人百看不厌。

  硬要说缺点,那就是太瘦了。

  温故发现他们家公子只要见到这位姑娘,神情就会特别可亲,所有的架子顿时哗啦啦的散了一地。

  「闻人公子,新居可都安置妥当了?」

  「这要问知新,知新是我府里的管家。」他朝温故偏头说了一句,「去叫人。」

  温故点头,正要有所动作——

  「公子不用大费周章,我就随口一问。」让人家堂堂一个大管家向她汇报,她算哪根葱?

  「真的不用?」他有些失望,她这不是关心他吗?

  「是我失言,饭菜都上桌了,公子请。」

  「没有什么失言不失言的,只要是你想知道的,都可以问我,我能回答的绝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情之一字半点不由人,对谁动心,为谁用情,谁的情深情浅,都没有办法用理智来决定,他,找了她两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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