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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是八月十日,是张照来高丰复试的日子。

  他是第一名,第一号,是第一个面试的人,将在九点半来到高丰总部二十七楼的大会议厅,接受高丰所有高级主管面试。

  说是面试,其实也就只是过个场罢了。从近二万人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前五十名,自然不会有被刷掉的疑虑,他们将会成为高丰重点栽培的对象,在未来十年或二十年里,成为各部门的高级主管,或是高丰旗下事业体的执行总裁……

  真是令人羡慕……

  有个漂亮的资历与起点,日后即使是像搭了火箭般的晋升,也不会被任何人说三道四的侧目不已,因为一切都那么名正言顺。

  而他,林少丰,号称高级职员,跻身于代表高丰全力最高点的楼层,身边共事的都是总执行长的心腹,那些高高在上的各部门主管更是天天看到。表面上他看起来风光极了,前途肯定一片光明,但事实,也就只是看起来罢了……

  在二十八楼工作的人,日后都是要去执掌高丰旗下公司的,所以即使现在的职称仅仅是秘书、特助、助理什么的,整幢大楼的员工也不敢有一丁点小看——但是,林少丰却觉得这一切都得先将他排除在外。

  原来他只是个普通人,才能不算出众,学历也没什么好说的,所以从来没想过进入职场后会有什么了不起的际遇或成就。在这个愈来愈不景气的时代,即使各大公司依然求才若渴,但对于他们这样普通的人来说,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仍是件很艰难的事。

  在进入高丰之前,他做过许多工作,待的都不是赚钱的或即将倒闭的小公司;那些只能短期做来糊口的工作,谁也不指望能待一辈子。但,有什么办法呢?他们就是这样毫不出色的普通人,连想进大公司当个最低阶的文员都得经历惨烈的竞争,通常还无法如愿。「请等候通知」这样的话,都听到麻木了。

  在又一次经历公司的倒闭后,他跑去短期人力中介公司签约当约聘人员;幸运的是,第一份接到的约聘工作,竟然就是高丰为期八个月的财务会计工作。当时高丰财务部一名女职员因为怀孕期间状态极差,必须好好安胎,办理了留职停薪,于是便有了这样一份难得的职缺落到林少丰头上。

  然后,他就开始走运了。

  许多人都好奇林少丰为什么会突然从一名编制外的临时雇员,跃升为高丰的正式员工,并且还火速高升上了二十八楼——虽然只是个秘书助理的职衔,但对一般职员来说,已经是登上天梯了。对于这样的疑问,林少丰面对所有的打探,都只是笑笑不说,很低调老实的做一个安分的员工,像是什么也不知道。

  但其实,他是隐约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得到这份际遇的。

  因为一个名字:丰禾。

  某一日,已经习惯每日加班来应付永远也做不完的工作的林少丰,在深夜十一点半,拖着满身疲惫,挪着蹒跚脚步正打算离开公司时,没想到居然在电梯里遇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大人物。

  那时他头昏眼花,一时没想起眼前这个衣冠笔挺、相貌堂堂、气势凌人的年轻男子正是他崇拜已久的当代最成功的青年创业楷模——楼然。

  而楼然在看到他面孔的那一瞬,竟脸色乍变,脱口低叫出一个名字:「丰禾!」

  丰禾。

  又是丰禾!

  一个,林少丰完全没见过、不认识,却彻底影响了他人生轨迹的人。

  因为这个名字,他成为了张照的朋友,成为高丰的正式职员,还上了二十八楼。

  但,这个名字能为他带来的福利也到此为止了。

  除非他能再创造出更高得价值——用他这张充满优势的脸。

  他长得像丰禾,而丰禾这个人已经死了,死在与楼然友情最浓厚之时。于是楼然便深刻的铭记他,在记忆里将他塑造成完美无缺的人去思念。

  他长得像丰禾,他得赶在楼然随着岁月的流逝,将丰禾逐渐淡忘之前,获得更多的优待;或者是明确的栽培提拔,或者是私人的交情,反正都能让他牢牢的在高丰站稳脚步,终能真正位列精英之林,不再是那些庸庸碌碌的平凡上班族之一,而是职场金字塔上高阶中的一员,真正的商界人士。

  比起那些名校出身、能力出色的精英人士,他或许平凡、或许普通,但他长得像丰禾。

  这,便足够了。

  走出捷运站后,高丰大楼远远一望,他一步一步走过去,在每次经过玻璃门面时,都会微笑的瞥一眼玻璃里映照出来的自己。

  他讨厌丰禾,即使从来不认识他。

  但他不讨厌自己长成这样一张脸。

  一张,像丰禾的脸。

  ※※※

  瞥见桌上电子日历上显示的日期——2012/08/10,楼烈眯着眼想了一会,当他终于想起为什么会对这个日子感到眼熟时,便恨恨的低吼了声:「靠!什么晦气的日子!」

  一起床就想起这件讨厌的事,根本别指望今天一整天会有好心情了。

  简单的洗漱好,换了身休闲服下楼时,突然想到什么,快步跑到面向庭院的落地窗前朝外张望。

  「二少爷,您在看什么?」从厨房里端出早餐的福嫂好奇的问着。

  「我哥呢?我记得他昨天是回来睡的,对吧?」

  「大少爷吃完早餐就出门去了,已经出门好久了。」

  「这么早?!」

  福嫂失笑道:「不是啦,我的少爷!现在都快十点了。您的科技公司上班自由,但大少爷可不是。他每天都很早去公司,就算再晚也都是九点以前到公司的。好啦,赶快来吃早餐,这土司烤得金黄酥脆,完全符合您的要求,快点趁热吃,不然等凉了您又要嫌弃了。」楼家三个孩子可以说是福嫂带大的,也就这二少爷比较龟毛一点。

  楼烈没空理会福嫂,仍然朝外看着,甚至推开一扇落地窗,半个身子向外倾去,不待福嫂发问,就开口问道:「墙边种的那一排七里香最近有开花吗?还是被什么人把花给都摘了?」一手还遥指着不远处那一排只剩下绿叶的灌木丛,脸色不怎么好看。

  「咦!你怎么突然注意起庭院里的花花草草啦?」

  「福嫂!」不耐烦的喊了声。

  「哎,别生气,我不是正要说了吗?」福嫂拍拍胸口,一副很惊的样子,赶忙说道:「早上五点半多,大少爷就起来了,跟我拿了花剪和竹编小篮子,篮子下面还搁了个水盘,就走到外面剪七里香去了。我说要帮他剪,大少爷还怕我累到,说什么也不肯,我就只好回厨房帮他弄早餐去了。我看他剪了满满一篮子,倒是没发现把所有的花都剪了。」真是个好孩子的说。

  「他、他一个大男人,拿花剪拎花篮的像什么话!这种娘娘、娘娘腔的行为他他他也干得出来?!不怕笑死人吗?」楼烈怒了,怒得都结巴了!

  福嫂见怪不怪,也懒得作戏再惊惊一次,淡定的走到楼烈身边,探头看向七里香灌木丛的方位,点点头道:「其实都剪了也好。前一阵子你不是抱怨花香的味道太浓,想找园艺公司的人来把整个庭院的花都拔了,改种那些不开花的,或者开了花也不香的植物吗?现在也算如愿了。」

  如愿个头!楼烈满肚子火气发不出来,气呼呼的跑去餐桌前坐下。又问:「剪下来的那些花呢?」

  「当然是大少爷拎走了啊。可能是拿去办公室当天然的室内芳香剂利用吧。真是太聪明了,那可比市面上化学香料做的芳香剂好太多了,还省钱兼环保呢。」福嫂觉得大少爷真是什么都好、哪里都好,连节俭起来都这么风雅的说。

  楼烈闻言,无力的将额头叩在光洁的餐桌上,什么话也不想说了。那些被剪下的七里香去处,绝对不是楼然的办公室,至于去了哪里,不用想也知道!

  真是见鬼的八月十日!

  ※※※

  如果真能见鬼,那还真是满好的。

  可惜,花了大力气,撒了大笔钱,拜遍了满天神佛之后,既没求回命,也美见到鬼。

  那可算是他平生做过最赔的一场投资了。

  然而,就算早知道是赔定了的买卖,若再来一次,他仍然会倾其所有也不皱一下眉头。

  人一生当中,总会有一些事,做起来不管有多傻,都会无怨无悔;但求的,也不过是尽了全力之后的无憾吧。

  「虽然每年你国历农历的忌日都会来看你,不过你可不要误会我是想要你死两次。」

  楼然将满篮子的七里香洒在以黑色大理石铸就的坟头上,最后见篮底水盘上还浮着薄薄一层白色小花瓣,香味清新,姿态水嫩可爱,便将水盘取出,供在墓碑前方的座台上。

  做完这一切后,他缓缓吁了口气,毫不讲究的往墓碑旁的大理石地板上随意一坐,曲起一肘搭着墓碑,就像是当年两人读书那会儿,成日混在一起讨论着什么损人坏主意时,勾肩搭背,没个正经的痞子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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