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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大殷国是一个拥有近三百年基业的泱泱大国,它国土辽阔,物产丰饶,民风淳朴,老百姓皆安居乐业,尤其到文景帝这代,无论经济,还是农业更是达到鼎盛时期。

  虽然边陲小国暗地里觊觎着大殷丰富的物产以及辽阔的土地,但在兵马与国力皆不能与大殷相抗衡的情况下,也只能向大殷俯首称臣,每年派使者进贡以维持双方和平。

  而生活在太平盛世中的大殷百姓,安逸惯了倍觉日子无趣,便总喜欢聊些八卦来娱乐自己。

  比如,几年前江湖中传闻,在陕北一带有惊天宝藏现世,吸引了大批盗贼以及武林豪杰争相跑到那里。

  岂知,大动干戈之后,他们才发现那里根本没有宝藏,有的只不过是一座被盗墓贼盗了无数次的古代陵墓。

  这股宝藏风波还没平息,又传出湘西一带赶尸人在赶尸途中遭遇诈尸,一时之间闹得人心惶惶,吓得当地百姓走夜路时总是战战兢兢。

  是说,每一则八卦都不可能历久不衰,无论是惊天宝藏,还是湘西尸变,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被人们所淡忘。

  但以八卦怡情养性的大殷老百姓,是不会让日子这么平淡无奇地过下去的。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八卦存在。

  如今,踩在八卦浪尖上两个风头正健的话题人物都大有来头。北有御剑公子,南有奉阳王,这说法在大殷国,连三岁孩童都能琅琅上口。

  若提起北方第一庄“御剑山庄”的少庄主,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称“御剑公子”的他,文采斐然、武功非凡、面如冠玉、身姿飒爽。所到之处,必惹得一干妙龄女子前呼后拥,追其左右。

  而南方的奉阳王,乃是当今天子的么弟,盛传他貌比潘安、身姿挺拔,少年参军,小小年纪便在战场上立下赫赫功绩,三年前被赐封地,定居奉阳,人称不败战神。

  虽然天下如今太平多年,但手中握有大殷国一半兵权的奉阳王,却仍令邻国闻之色变,就连大殷天子的文景帝,也不敢轻易得罪这个么弟。

  由于这两人都是二十出头年纪,且皆尚未娶妻生子,因此想要嫁给他们当妻子的姑娘便从北排到南,又从南排到北。

  加上大殷民风相当开放,一些勇敢率直的姑娘,也就敢放胆追求所爱。

  事实上,奉阳王和御剑公子之所以会并列成为大殷国内两大八卦话题人物,这些待嫁的姑娘可谓“居功厥伟”。

  原本这一南一北的两人是八竿子打不着,偏偏双方的爱慕者都疯狂且热烈,甚至极其所能地攻讦对方。

  日子久了,奉阳王和御剑公子两人便成了大家口中的死敌。

  当然,不管外界怎么传,身为当事人的两位青年才俊,平日里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该怎么活就怎么活。

  老百姓喜欢传八卦就让他们传去,就算御剑公子乃北方第一庄的少庄主,奉阳王乃当今九千岁,他们也没有能力制止老百姓疯狂地制造八卦。

  直到某日,一个自称江湖百晓生的人突然爆出一则惊天大消息—奉阳王和御剑公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正式交手了。

  而造成这两人交手的原因,就是鸳鸯楼的头牌姑娘苏小婉。

  鸳鸯楼乃临安第一大妓院,身为花魁的苏小婉传言拥有闭月羞花之貌,让众家公子趋之若鹜。

  奉阳王闻之艳名,风风火火从奉阳赶往临安,只为博美人一笑。

  御剑公子闻之丰采,马不停蹄从御剑山庄赶来,只为一亲美人芳泽。

  这一南一北两个死对头万万没想到会在鸳鸯楼巧遇对方,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当即便为争夺苏美人而大打出手。

  结果,奉阳王不敌御剑公子,被一脚从鸳鸯楼踹下,身负重伤,狼狈而逃。

  自此,两人之间的梁子,就这样结、大、了!

  第1章(1)

  “北方的那些刁民真是太过分了,整日无中生有、胡说八道,把那个什么御剑公子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现在又冒出个什么江湖百晓生,说王爷为了和那御剑公子争妓,竟落得个败逃的下场……”

  奉阳王府内,奉阳王殷煜祺的贴身丫鬟珠儿,一边殷勤地在擦桌抹椅,一边絮絮叨叨替主子打抱不平。

  落坐在不远处的殷煜祺,约莫二十三、四岁的年纪,五官英挺,气质尊贵,眉宇间流露出几分淡漠恬静的倨傲之态。

  一袭银丝绣龙的月白色长袍衬得他更加英姿焕发,俊美无俦。

  珠儿叨絮半晌,见主子懒得搭理自己,心有不甘地向对方凑近几分,继续碎碎念。

  “王爷,您倒是说说话呀,那该死的江湖百晓生分明就是在胡说八道,连王爷您的一世英名都敢胡乱诋毁。”

  自从十二岁起,她便跟在王爷身边伺候,自家主子有多优秀她再清楚不过。

  如今王爷被外人评论得那般窝囊,护主心切的她如何能咽下这口气?

  况且王爷是什么样的人物,岂容那些凡夫俗子随便批评、污蔑?

  大殷能有今日的昌盛和安定,全是主子和军中兄弟用血汗换来的。

  那些老百姓倒好,不思感恩,反而拿她家主子寻乐子,还说得他不如那见鬼的御剑公子。

  在她看来,高贵如主子根本就不屑于为了个妓女同那些江湖人物大打出手。

  主子年纪轻、长得俊,才高八斗、武功高强,只要他勾勾手指,天底下什么样的姑娘得不到?

  就算那苏小婉长得真是貌若天仙,体态婀娜,也绝配不上主子。

  更何况,主子根本不是以貌取人之流,否则皇上和皇后三不五时就命人送来的美人画像,又怎么会被主子随手丢弃?

  越想越不平衡的珠儿气得咬牙,“真该把那个大放厥词的江湖百晓生抓来毒打一顿,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胡说八道。”

  始终未吭声的殷煜祺冷然一笑,“一个靠编派是非来生存的江湖小虾米,又何必与他一般见识?”

  “可是王爷,这口恶气……”

  “珠儿,你太吵了,让本王静静!”

  淡淡的一声训斥,顿时让本来还气愤填膺的珠儿闭了嘴。

  她可怜兮兮地看着主子,在对方越来越阴沉的冷气压下,只能扭过身,不情不愿地离开。

  耳边喋喋不休的噪音终于停止了。

  殷煜祺摊开手掌,掌心里是一枚挂着红丝穗的椭圆形黄玉,玉身雕着奇怪而繁复的花纹,看得出作工十分精致。

  他自幼在皇宫里长大,对奇珍异宝颇有见识,虽然他看不出这枚黄玉有什么来头,却分辨得出它乃世间少有的极品。

  回想起两个月前,为了调查已故部下张龙胞弟张虎的下落,他亲自前往临安城寻找知情人苏小婉查探线索。不料,在鸳鸯楼与御剑公子刀剑相向。

  事实上,江湖百晓生抖出的传闻虽然有八分虚假,但在鸳鸯楼中,他和御剑公子的那场比试,他的确是略逊一筹。

  即使事情已经过去整整两个月,他依旧忘不了在那朦胧月色之下,御剑公子手提长剑,与他在鸳鸯楼屋顶对峙的情景。

  对方一身黑衣,面蒙黑巾,剑术超群,身姿矫健,让轻敌的他一时措手不及。

  甚至,直到那已经遭他所俘的苏小婉被趁机劫走,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败了。

  如果不是对方使出上乘轻功“腾龙飞天”,他也猜不出这黑衣人就是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御剑公子。

  御剑公子独步江湖的,除了精妙的剑术外,便是来无影、去无踪的轻功身法,速度之快根本令他望其项背,只好无功而返。

  唯一的收获,就是趁御剑公子带着苏小婉逃走时,顺手从他腰间扯下来的这枚黄玉。

  而比起对方的好身手,更让他难以忘怀的,是朦胧月色下,御剑公子那双如星子般明亮的漆黑眼眸。

  那眸底闪烁着几分戏谑的笑意,像是在嘲弄他这堂堂奉阳王竟然会输得那么难看。

  果然是少年得志,竟胆大包天到连王孙贵族也不放在眼中。

  慢慢收拢掌心,将那系着红丝穗的黄玉紧紧捏在手中,殷煜祺的唇边荡出一个浅浅的冷笑。

  御剑公子,经此一战,本王把你记得真切了!

  就在他沉思之际,门外传来一阵急切的脚步声。

  那脚步声停在门外,隔着门板,来人说话的口气非常谨慎,“王爷,花房里的‘蓝姬’似乎又有枯萎的迹象。”

  “什么?”

  蓝姬是产自雪域高原的植物,数量非常稀少,半年开花,半年结果,花瓣为蓝色,果实为深紫色。

  传闻,蓝姬的果实乃极品药材,药效虽然不致能起死回生,但病入膏肓的人若吃上几颗,必能续命,舒缓病情。

  只不过蓝姬的栽种非常困难,若照料不好,就会花残叶落,没多久就会烂根枯萎,凋零而谢。

  奉阳王府里的蓝姬,也不过仅有数十株,还是当年雪国使臣进贡给大殷之后,皇上赏赐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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