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言情小说 > 娶错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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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急忙绕回厨房将炉火关掉,然后迅速走向主卧室,准备叫他起床,没想到在她即将走到床沿时,不小心踢到铺在床脚边的长毛毯,双脚不受控制的绊在一块,她反应不及,整个人便直接往前仆――

  「呃……」一声气窒的闷哼响起,无端遭此横祸的邵之雍突然睁开眼睛,带着微愠拧着眉,瞪着莫名其妙扑到在他胸膛上,害他差点一命呜呼的女人。

  「对、对不起,我只是要来叫你起床……」

  「这还是我生平见过最有创意的方法。」被撞得肋骨发疼的邵之雍咬牙切齿的说。

  「呵呵,快别这么说。」她的嘴角微微抽搐,冷汗直冒。

  知道自己闯了祸,薄可颐慌张的想要爬起身,手忙脚乱的在他身上一阵乱压,竭尽所能的想撑起自己的身体,蓦然,邵之雍倒抽一口气,低吼,「别动!」

  她循声看向她的同时,掌心隐约摸到一个不寻常的硬物……她顿时瞠目结舌,不知所措。

  「只是早上起床的生理反应。」邵之雍没好气的说。

  听到他这么直接的说明,薄可颐只觉得一股热潮瞬间爬上頸腮,小脸爆红,她飞快的抽回收,踉踉跄跄的从他身上离开,连退数十步,直到脚跟顶到一旁的矮柜。

  邵之雍重重的呼了一口气,这才缓缓起身。

  他眉目低垂,窘得无地自容,完全不敢看向他,「那个……刚刚司机先生打电话来说车子有点问题,会晚十分钟到,我想你再不起来梳洗,会来不及吃早餐。」

  他正坐起身,抓过床头那只名师设计的电子时钟,眉头蹙紧。他怎么会睡得这么沉,居然没听到闹钟响,这种事从来没有发生过,该不会是闹钟坏了吧?

  似乎是看穿了他心里的纳闷,薄可颐连忙自首,「闹钟没坏,是我按掉了,我想说你昨天很晚才睡,所以……」

  燃烧着火焰的黑眸冷不防的扫了她一眼――

  薄可颐呼吸一窒,呃,有压力,他那张撲克脸真让人有压力,要是她继续待在这里,等一下一定会死的很难看,她还是快点滚出去好了,「你先去刷牙洗脸,我去帮你把粥舀起来放凉……」语音刚落,她转身就要走出房间。

  「等等――」他翻开被子起身下床,「先帮我把今天要穿的衣服准备好。」

  「啥?」她猛地回头,用不解的傻气模样望着他。

  「不是说好了吗,以后我生活上的大小事,妳都得亲自帮我打理。」

  恍然大悟,「我马上去。」刚迈开一步马上又转过头来,「对了,你想要穿哪一套?」

  他不在的这几天,她偷偷看过他的衣橱,啧啧,丝毫不比女人逊色,那些衣服摸起来的质感非常好,连她这种对时尚毫无概念的傻瓜都知道不是普通货,一定很贵。

  「随便,妳决定就好。」话落,他转身进浴室梳洗,不再理她。

  是、是、是,她现在的身份是他的妻子,从今天起要开始负责打点她的生活,不知道她给他准备一套「国王的新衣」,他老大愿不愿意穿……

  薄可颐一想到那滑稽的画面,忍不住顽皮的吐吐舌,淘气的走进更衣间,在他的衣柜里刷刷刷的飞快抓出成套的西装、衬衫、领带……

  嘿,很厉害是不?她自己也这么觉得,也许她很适合当管家也说不定。

  几分钟后,邵之雍一脸清爽的走了进来,趁他动手更衣时,薄可颐正想要蹑手蹑脚的溜出去,表情像极了一只鬼祟的小老鼠,非常滑稽,怎知,忽地,她的胳膊猛地被拽住――

  第2章(1)

  「妳要去哪里?」

  薄可颐瞪着自己受困的手,满脸不解。「去帮你把粥盛好。」她给了一个合理的说词,实际上是因为他在换衣服,她不好意思留下来观看,觉得早点退开比较礼貌,偏偏有人不这么认为――

  「过来帮我打领带。」话落,他把银灰色的领带塞到她手里,然后径自在她面前脱下睡裤,换上摆在一旁的西装裤。

  薄可颐一时间不知道该看向那里,顿时脸红心跳,整个人脑充血,随时都会爆炸似的。

  「快点!」他敦促。

  「喔……」她猛地回神,急忙想把领带环过他的后颈,但是――「呃,可不可以麻烦你低下头?」她发现他比她想象的还要高大,就算她已经很用力的踮起脚、伸长了双手,还是抅不到他的脖子。

  邵之雍微微牵动嘴角,从善如流的低下头,两个人的脸顿时靠得好近好近。

  薄可颐忍不住在心里嘀咕,明明是小姨子,却要用妻子的身份站在自己姊夫面前,真是有说不出的诡异,而且为什么她还得帮他打领带?这么亲密的事,让她浑身不自在。

  她很快地将领带绕过他的脖子,非常努力地不去看他,可偏偏他的脸就这么近,视线怎么躲也躲不掉……

  平心而论,邵之雍长得很好看,俊秀的脸孔乍看有几分豪门弟子养尊处优的粉气,幸好他的双眼烔亮锐利,有着澟凛的气魄,配上浓密的双眉、高挺的鼻梁、厚薄适中的唇,真的很难忽略他出色的外表。

  迟迟没等到她打好领带,邵之雍抬目扫了她一眼,发现她正盯着自己瞧,而那双黑漆漆的眼眸里,似乎有着孩子般的困惑。

  「怎么了?不会?」他低声问。

  突如其来的询问,让她慌张的回过神,猛一抬眼,就撞进他深邃的黑眸里,整个人像落入陷阱的小动物,瞬间动弹不得,莫名感到一阵心悸……

  忽地,他温暖的大手分别握住了她抓着领带的左右手,她惊吓的想抽回,却被他牢牢抓住——

  「我教你,好好看着。」

  邵之雍握着她的手,慢慢的移动,手中的领带在他的引导下流畅的穿梭,不一会儿,一个完美的领结遂而出现,他继续拉着她的手调整长度,把领结慢慢推到顶端,「记住了吗?」

  「……」她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是否记住了没,只觉得脑袋发胀,思绪一片空白。

  「没关系,多练习几次就会了。」

  啥,多练习几次?意思是说,以后她每天都得帮他打领带喽?天啊,一次就够她头昏脑胀了,要是每天早上都来这么一回,她会疯掉的。

  「在想什么?妳脸都红了。」

  他的指尖不经意擦过她的脸庞,引起她一阵酥麻的颤憟,惊惶的连忙往后退了一大步——

  「我、我去帮你把粥舀起放凉。」说完,她便慌慌张张的冲出更衣间。

  邵之雍忍不住多瞥了那逃窜身影几眼,等他意识到自己的目光在追逐什么时,他蓦地蹙起眉,收回视线,迅速的整装完毕。

  等邵之雍来到餐桌前,一碗热腾腾的咸粥就摆在他面前,方才还慌慌张张的薄可颐已然恢复镇定,脸上的红晕淡了不少。

  他面无表情的看着这几百年没吃过的玩意儿。

  「咸粥,怎么,你不喜欢?」她机敏地问。

  他没回答,径自入座,抓起调羹,舀了一匙送进嘴里。一开始还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反正暖暖的很顺口,便一口接一口的往嘴里送,等他意识到,已经盘底朝天,他却意犹未尽。

  「还要吗?」薄可颐开心的问。

  「嗯,再来一点。」

  不知不觉他就这样连续吃了三碗粥,而后才满足地起身漱口,准备出门上班。

  以前,他的早餐就是一杯黑咖啡,没想到今天居然连吃了三碗粥,实在是太美味了,胃满足了,心情也跟着柔软起来。

  「一大早,妳去哪里买的粥?」他在玄关套着鞋子,随口问道。说来汗颜,他在这里住了那么久,还不知道附近有卖这么好吃的咸粥。

  薄可颐一脸古怪的看着他。好笑了,这少爷难道不知道他住的是高级住宅区吗?要在这里找家早餐店,简直比登天还难,顶多只有几件高级餐馆,但也不可能一大早就开门营业,新婚的第一天她就领教过了,二他居然对自己的地盘一无所知。

  幸好她在美国念书时磨练出一身好厨艺,弄点食物喂饱自己还不成问题,在高级住宅区饿死,实在不是什么太高级的事。

  「我自己煮的。」

  从她手中接过公事包的邵之雍诧异的瞟了她一眼,「妳会下厨?」

  咦,有这么稀奇吗?摆脱,人吃五榖杂粮,下厨弄点东西填饱肚子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她有必要这么惊愕的盯着她吗?还是,他担心吃了那些粥会拉肚子?

  「不放心的话,要不要帮你准备胃药带去公司?」她发誓,这绝对是百分之百诚恳的建议,不是故意酸他的,无奈偏偏有人不领情……

  邵之雍的眸光化作两道冷箭,狠狠朝她射去,「不用。」语气冷漠极了。

  真难伺候,这样也不高兴。薄可颐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个悲情小媳妇,而那个天理难容的恶婆婆则是邵之雍。

  她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浑然没有发觉他早已将她的表情尽收眼底。「妳颜面神经失调?」他忍不住皱着眉头问。这女人的怪表情还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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