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言情小说 > 拥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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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她穿着高领白色上衣,米色长裙。一头乌黑长发及肩,身形消瘦,肩膀挂着个褐色的皮革袋。

  她不像那些热情书迷,挤着前头,要亲近作家。她一直隔着远远的距离观望一切,黑眸深情地追寻着,那曾与她朝夕缠绵,热情欢爱过的男人。

  他还是那么英俊,即使隔着人群远远观望,都能令她评然不已。他口条流畅,神清气爽,他看起来过得很好,甚至还完成新书。

  他的世界,已经没有她。

  这想法,令她黯然神伤。

  感觉,恍如隔世,很奇怪,很不真实。

  她真的曾睡在那个人臂弯间吗?曾躺在他身畔被呵护吗?早晨吃他亲手料理的法式吐司,晚上与他亲昵缠绵彻夜游戏。她的身体曾经无数次地,为他毫无保留地开敞,他们是那样亲昵地、露骨地拥抱,紧紧拥抱,抱不停地……

  现在……他感觉遥远,是跟她没有关系的陌生人了。

  不是他放弃她,是她的愚钝搞砸这份爱,他们几乎是幸福的,直到被她毁了。徐瀞远恍惚地、痴痴地,看着他。

  他已经放下她,但她还会心悸,还在眷恋。凭藉被他爱过的余温,度过每一日夜。关心他的新闻,追读他的书。即使他们分手,不联络,她还是爱他,她有遗憾,但没有恨。心中满满的,是对他的感谢,如果不是他,她现在才真的在地狱里。

  那件事发生后,她结束停车场工作,搬回家里,重拾室内设计,找回过去合作的工班,这几个月,顺利完成两个设计案,生活无虞。她一点、一点地找回自己的人生,不被仇恨绑架,开始正视未来。

  她很想他,有时想到发狂,徘徊他可能出现的地方,又怕碰到他,不知要拿什么表情面对。更怕被他遇到,她看到的不是他的惊喜,而是他的厌恶。

  徐瀞远知道,她让他太失望,被他讨厌也是应该的,回想起来,她给他的生活带来太多麻烦。

  如今,当她回顾过去,连自己都不敢信,曾有过那样黑暗颓废的日子,那样孤僻忧郁的时光。但她不会忘记,今生永不忘,在她人生最差的时日里,唯一发生的好事,就是被那个人深深爱过。

  他,目睹过最糟的自己。他,爱过最失意落魄的自己,那个连自己都唾弃的自己。多么荣幸,被他眷顾过。在那不可思议的岁月里,她备受恩宠,却连一句感谢都没有跟他说。

  当时间过去,岁月流逝。当她终于振作,回到正常世界。在每一个没有他的日子里,他的好,却逐日地具体。

  他给过她热情,他令她温暖,在她人生的冬天里,他是寒冽风中的白梅花,是她唯一凝视到的美,是她唯一嗅闻到的芬芳。而今他悬于高处,已不是她能随意攀折欣赏的。

  只要这样远远地,看他过得很好,就好了。

  徐瀞远红了眼眶,劝自己该满足。他安然无恙,没有被她拖累。她不敢奢求更多,遥远看着他,默默祝他安好。依依不舍她转身,走出书店,走进雨中。

  程少华签完最后两本书。

  编辑转交一袋物品,她说:“一个书迷送你的。”

  程少华看着那只棉布提袋,它很沉,灰色布面,绣着一只白羊。他打开袋子,心狠抽了一下。

  一旁编辑看见,笑道:“铅笔跟曼陀珠?好特别的礼物,大概希望你多多写书吧。”

  程少华震惊着,袋子里一枝枝削尖的铅笔,各种厂牌,笔杆有各种颜色。他拿出其中一枝铅笔,检视削痕,是手工削的。

  他知道是谁。

  他霍地站起。“那个人呢?”

  “走了吧,我问她要不要签书,她说不用……少华?!”编辑看他冲出书店,拦不住。

  程少华跑出书店,环顾四周,街头,马路,细雨纷纷,地上落叶铺展,风萧瑟,行人寥寥。

  “徐瀞远?!徐瀞远!”他大声喊。但这雾色街头,没有她的身影。

  他以为自己是实的,稳的,妥当的。

  但风吹过,当细雨凉过脸,湿了颈项。意识到她来过,他却没看见她。

  他很紧张,他脆弱了。

  他惊觉到自己是虚的,浮的,空着的……

  第21章(2)

  深夜里,猫儿们聚在程少华书桌上。

  它们面对桌前主人,偎成一排,团着取暖。

  程少华看着,叹息了。一只一只轮番搔它们下巴,有伴真好啊。它们这样真可恶,根本是在刺激没伴的主人。

  离开徐瀞远,他没跟任何女人交往。

  是不是放不下她?

  程少华将铅笔一枝一枝排在桌上清点。

  九百九十九枝?那女人真疯,这些笔要削多久?只怕是削到手都破皮长茧了吧?曼陀珠也是,一大堆地,被他叠成小山丘了。

  可恶。

  程少华吸口气,揪头发。

  他懊恼,他焦虑,他苦恼地想……

  老子今天穿得够帅吗?!

  早知道要穿……

  等一下,又来了,又发作了,又被徐瀞远干扰了!

  他蒙住脸,静一会儿,忽地肩膀抖动,窃窃地笑了。

  唉。

  讨厌爱情。

  唉。

  讨厌爱人。

  爱太多会很累,要花很多力气平复自己。

  累过头了,没力气了,决定分开。以为这就轻松了,结果,要花更多力气……来遗忘她。矛盾挣扎,跟她的影子奋战。好不容易,恢复正常,却是自以为的正常。他终于得到结果,结果是他,更加更加地想她。

  多荒谬,多滑稽。

  程少华取出手机……从通讯录,叫出徐瀞远。

  “可恶的女人!”冲着她的号码骂。“坏女人!”

  深夜,徐瀞远熄灯,躺在床,准备入睡。

  手机响起。

  她没被惊吓,现在,因为工作,已经习惯业主随时召唤。

  她摸来桌上的手机,按下接听键,放在耳边,很公事化地说:“你好……”彼端,没人说话,那儿播放一首歌。

  她惊愕,检视来电者——

  是程少华?

  他不说话,重复播一首歌给她听。

  徐瀞远听着,侧身躺着,握着手机。她颤抖,泪不止。

  男歌手,深情唱着——

  我有感情洁癖要熟不容易

  我的孤癖就爱搞自闭

  最近有点诡异打喷嚏打不停

  难道遇上了天敌难道是你

  上段感情杯具才刚洗干净

  才消毒过伤痕和细菌

  不是我的类型才是你最让我讶异

  回神已经少不了你

  让我们一起一起做什么说什么随便你

  比亲密更亲密给我呼吸给我想像力

  你的乖乖你的坏坏所向无敌

  解决所有难题改写我对爱的洁癖是你

  让我带着你一起到这里到那里喝Coffee

  比Baby更Baby就算卑鄙也要霸占你

  我的帅帅我的呆呆请你蹂躏

  欢迎你的怪癖吃掉我对爱的洁癖请你

  你的乖乖你的坏坏所向无敌

  解决所有难题改写我对爱的洁癖是你

  徐瀞远哭泣,对着手机喊。“你出来,我请你吃饭。你出来——”

  他终于说话了。“凌晨一点,除非是疯狂爱我的女人,我才不要出去。”

  “是被你抛弃的小狗,求主人出面。”她又哭又笑。

  “……去哪儿找我这么窝囊的主人。”他笑了。

  “我想你……”她泣不成声。“我想你啊……”

  唉,他能说什么?

  他拒绝不了她的呼救,她的哭求。

  他马上冒着寒风细雨奔出门,急着带回亲爱的女人。

  “小狗成交法”?

  不,再也不了。

  他的爱情,再没试养期。

  就这样好吗?这次,就一生一世。

  凌晨两点,他们在营业到晨间四点的“鼎王”,吃火锅。

  仿古建筑,平日人声鼎沸。午夜,人烟少,有暗暗风流感。

  空调冷,而他们是一对刚刚和好的鸳鸯。锅鼎烫热,鸳鸯锅,麻辣汤,大酸白菜汤。

  桌面摆着一碟粉淡橘的腐乳酱,一旁是青嫩翠细芽葱。一大盘猪肠圆融Q润,油条年事颇高,鱼饺薄皮藏鲜。白米饭最淡,粒粒分明,衬以上几味正好。

  宛如他们这一年的经历,相遇后,活色生香,高潮迭起,毫无冷场,波折不断。

  而这刻,他们卸下世故盔甲,抛弃沉重历史。

  小别后,更清楚,今生要的只有你。

  他们感情基座更稳固,好比案上那壶钝重铸铁的硬茶壶。

  他们凝视彼此,热情激动。

  面对面,千言万语,反而尴尬,不知所云。

  过去他们埋怨过彼此,过去也深深思念过彼此。过去有愤怒跟不谅解,过去有热情也有伤心时。而今种种激烈情怀皆淡去,唯一尚未淡尽是……他们还想在一起,很想在一起。

  此刻满桌美食慰劳之,他们甘愿做个脑小胃大的俗人。

  徐瀞远对他微笑。“今天不管你吃多少,我都买单。”

  “这是给我的慰劳奖吗?”程少华微笑。唉,这个害他吃尽苦头的女人。他有点恍惚呢,面前,是徐瀞远吗?

  她头发长了,愤世阴郁的容貌变了。

  她第一次穿粉色衣裳来见他,粉红紧身衣,将她身形柔美衬托。她盈盈地笑望他,丽眸饱含水色。那以往总是紧抿的嘴,而今微微上扬着。她一直憨憨地望着他,一直腼腆地对他笑。他也一样,一时口拙,除了吃东西,就是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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